2012年11月6日,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“10·5”案,以故意杀人罪、运输毒品罪、绑架罪、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糯康、桑康、依莱死刑。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院终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
实际上,这次中国警察在境外主动出击,其背景是老缅泰三国表明尚不具备给糯康集团致命一击的能力,而专案组在整个境外执法过程中,未出动军队,未伤及外国平民,“同时,专案组也未损失一个人”。但在伪装、潜伏时,中国警员不是当地人、不会说当地话,在境外一蹲点儿就是一个星期,引起当地人甚至执法部门的怀疑也在情理之中,“由于不能暴露身份,我们干警挨打的事也曾发生过”。
虽然离抓捕糯康已经过去了近一年,刘跃进谈起当时追捕以及遇到的困难时仍十分感慨。他说,“10·5”案很难成为中国国际执法合作的范例,“境外办案受法律等多重因素掣肘,‘10·5案’可能很难机制化”,但刘跃进认为,能够拿下此案就是一种震慑,以此向世界传递出一个信息:中国公民和国家的海外合法利益不容侵犯。